摘要: 中国美学“乐”审美观念作为“礼乐”文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源于先秦时代的生活实践,并逐渐演化成为与“礼”相并行的“乐”文化。先秦时代“乐”的传播过程由“物”—“声”—“音”—“乐”—新“乐”组成,融合了新“音”、新“乐”的创造内容。“诗”—“歌”—“舞”是“乐”的基本内容,是“德”的体现,“德”是“乐”的精神内核;胸中之“志”、内在之“德”则通过乐器传达出来,“乐”是由内而外的生发,“乐”是“德”的外部形式。“乐”—“情”—“同”,“乐”—“同”—“亲”,形成了“乐”与“礼”相对应的观念体系,“乐”从而成为一个具有普遍性学理意义的基础性审美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