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碳排放权作为新型金融资产有助于促进低碳经济转型发展,因此备受关注。基于Diebold-Yilmaz 模型,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价格作为我国碳市场的代表,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我国“碳—商品—金融市场”联动性、稳定性均弱于欧盟,尤其是在特殊事件冲击影响下溢出指数的波动也有所加大。在我国金融市场有效性较弱、直接融资占比较低、碳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的情况下,我国碳排放和金融资产之间联动性较差,碳交易行为市场化不足,相比欧盟仍有待提高。因此,我国未来在碳市场建设中可以借鉴欧盟的发展经验,推动碳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构建支持碳交易市场有序发展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