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9 ›› Issue (1):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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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国企高管隐性腐败的影响

  

  • 出版日期:2019-01-20 发布日期:2019-01-16

  • Online:2019-01-20 Published:2019-01-16

摘要: 党组织通过“双向进入”与“交叉任职”的方式参与公司治理已成为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新一轮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对国有企业高管隐性腐败产生了积极的抑制作用。以2013-2015年中国沪深两市A股国有上市公司为样本,就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国有企业高管隐性腐败的影响及国有企业级别对此影响的调节效应进行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能够较好地抑制国有企业高管隐性腐败;(2)较之于地方国有企业,中央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能够对国有企业高管隐性腐败起到更大程度的抑制作用。党组织在参与公司治理并借此抑制国有企业高管隐性腐败的同时,尚须不断优化其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层次与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