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历史上,长江一直相对安澜,但至清道光年间长江水患突然频仍起来,已几乎与黄河类似。这无疑与长江流域的水环境变化有密切的关系,尤其是江水中泥沙含量的增加。以往的研究将此更多地视为生态恶化的结果,但上游的垦山活动不仅养活了无数的山中穷民,而引起的水土流失,经过水流的搬运又给中下流带去了天赐沃壤。这些滨水新淤沙洲成为中国南方山地开发之后移民又一个新的主要去处。在明代以前,这类沙洲并未引起国家的特别注意,大多由地方势要之家占据。明朝建立之后,把长江中下游的芦洲纳入州县和卫所的管理,作为砍办芦柴之用,归南京工部职掌。明中后期财政上的危机,促使政府对芦课的重视,推动了芦政的建设,包括对芦洲的勘丈、管理条例、催征制度以及沿江洲地纠纷的处理等。明清王朝因芦课、田赋的收益,有责任对芦洲、洲地治理发挥作用,尤其在资源争竞上维护滨水社会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