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贫困治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国基层工作的核心,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是贫困治理的重要手段。全国乡村出现了形式多样的产业扶贫模式。依据产业经营主体的所有制性质和土地利用方式两项标准,可以划分出“村营市场主体”、 “企业承包制”和“企业示范经营制”三类产业扶贫模式。考察扶贫模式绩效,应考虑三个评价标准,即收入增加、对政府扶贫资金依赖性和贫困户参与生产程度。案例研究显示, “村营市场主体模式”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公益性,但对村干部素质和能力要求较高。 “企业承包制”在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优势, “企业示范经营模式”形式灵活,有利于激发贫困户的生产积极性,但二者都面临企业、村集体和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基于案例分析提炼出产业模式和扶贫绩效之间的因果关系,为定量绩效评估提供了理论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