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订,亚太地区在进一步推进和加深高水平金融合作上的潜力巨大。在亚太地区其他合作框架下,RCEP 部分成员间已经有了良好的金融合作基础,未来开展金融合作的可鉴之处非常丰富。同时,RCEP 也为亚太区域提供了一个将无约束性的金融合作构想转变为有约束的金融合作协议的契机。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 年营商环境指标,RCEP 成员整体和金融分项营商环境指标呈现两级分化的现象,仅部分RCEP 成员的信贷获得、保护少数投资者和破产保护情况位于世界前列。RCEP 协定中深层次和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条例有望改善金融营商环境,有利于加强区域金融合作。在疫情、科技赋能和数字赋能的大背景下,RCEP 有必要从监管顶层设计、普惠金融和金融科技的跨境合作入手,探索适合新时期发展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