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恩,罗尔斯,规范原则,正义,社会主义正义," /> 科恩,罗尔斯,规范原则,正义,社会主义正义,"/>
摘要:
分析马克思主义者科恩试图通过批判和超越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来“拯救正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规范理论。科恩指出,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存在着“国家与社会”、政治与经济分离的二元性缺陷,并误解了规范原则的属性和对象。科恩严格区分了规范原则与调节规则,强调正义原则不以实践为最终目的,也不以社会基本结构为首要对象。他构想了“国家与社会”相统一的社会主义规范原则,认为它不依赖于外在的政治结构,而是通过道德驱动影响个人日常行为来达成正义社会。科恩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批判在理论上有所突破,他所说的“国家与社会”相统一的规范理论和社会主义精神风尚值得重视,但他的理论批判局限于修辞学意义上的澄清,而缺乏对社会现实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