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工智能无所不能的预言和“德雷福斯之问”巨大的张力中间,派生出许多关于数字智能技术富有争议的哲学议题。数智技术以大数据、智能算法和算力为基础,创造出形态新颖的数智机器(人)。人类认知个体与数智机器交互需求大增。其中,利用数智技术将已故亲人“复活”成虚拟数字人,催生出“数字人是数字生命”的观点,给哲学提出新的挑战。如果数智技术依赖于复制技术,那么意味着生命可以通过数字化被复制,这类观点亟须接受哲学的怀疑。然而,数智技术发展的前进势头和接受怀疑并不冲突。数字人要为“生命”正言,并获得数字形态就必须具备时间认知和空间认知的能力。这进一步表明,人类与数字人良好的交互前提必须考虑这两项认知能力。生命的数字形态以该前提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