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职责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构建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职责同构是我国政府间关系的特殊形态,也是我国政府职责体系构建的研究起点和现实背景。随着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发展,传统“打破”同构的理念已经不适合我国政府职责体系构建的需要,要在充分认识
职责同构存在合理性的基础上明确“优化”的思路,推进政府职责体系构建的理念转向。在“优化”同构的基础上,依据职责属性对政府职责进行职责重理,将政府职责划分为本源型、发展型和赋转型三个基本类别,通过理论与实践的论析,使其成为政府职责体系构建的支撑条件。基于“优化”同构的理念转向
与职责“重理”的外在支撑,一方面通过政府事权与职责的对接构建政府职责体系基本框架,进而依托对同构的优化建立伙伴型政府间关系,提升政府职责体系相容性。另一方面组建专门性职责协调机构保障政府职责体系的有效运行,并更新职责配置理念,逐步建立“政府职责配置表”。同时,兼顾城市化发展的现实,完善政府职责体系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