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5 ›› Issue (5):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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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与后果考量

  

  • 出版日期:2025-09-20 发布日期:2025-09-24

  • Online:2025-09-20 Published:2025-09-24

摘要: 在裁判理论上,社科法学将法教义学曲解为特定的“法条主义”版本,反对机械的法律适用,主张普遍的后果考量,从而将“规则至上”与“后果考量”对立起来。但是,经过评价法学的改造,法教义学实现自我进阶,已经不同于法条主义。法教义学将后果导向作为法律解释的基本姿态,将解释性论据与政策性论据相互协调,基于原则权衡进行后果评价从而实现后果评价的规范化,并将后果考量纳入价值判断体系化建构的过程之中。因此,法教义学已经通过教义驯化了后果,从而防范了越法裁判的风险。

关键词: 法教义学, 后果考量, 法律解释, 法益衡量, 体系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