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5 ›› Issue (5):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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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治理体系中出罪机制的建构研究

  

  • 出版日期:2025-09-20 发布日期:2025-09-24

  • Online:2025-09-20 Published:2025-09-24

摘要: 轻罪治理是通过将轻微危害行为规定为轻罪进而实现社会治理目的的集法律调整和制度安排的系统工程。轻罪治理并不应只有单向的轻罪立法和增加罪名,还应当有反向的立法和司法出罪机制。出罪机制的建构是轻罪治理本身应有的配套制度安排,也是基于轻罪自身的危害性特征。轻罪的危害性本来就较为轻微,当司法实践中出现在立法时没有预见的从宽处罚情节时,足以在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使行为达不到犯罪的程度。故此,应当注重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建构轻罪的出罪机制。立法层面应建构“入罪和出罪兼顾”的罪状和犯罪构成模式,具体包括:在立法选择环节建立严格的分层筛选入罪机制,在罪状确定和构成要件设定环节预留出罪渠道。在司法层面,确立通过司法限缩来对抗轻罪立法扩张的理念,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解释,建构区别于行为规范的裁判规范,从而将不需要刑罚惩罚的轻微轻罪行为出罪。

关键词: 轻罪, 轻罪治理, 犯罪筛选机制, 出罪机制, 犯罪附随后果